港媒惊呼: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重申反“港独”坚定立场

2017-03-09 10:56:50   

港媒称,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8日下午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当中以300多字的篇幅,谈及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就宣誓风波释法的事宜。
据《香港经济日报》网站3月8日报道,报告提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坚决反对“港独”行径。
报告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港独”的本质是分裂国家,严重违反“一国两制”方针,严重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作出关于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明确该条规定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既是该条规定的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明确宣誓就职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和内容;明确违反宣誓规定丧失就职资格的法律后果以及作出虚假宣誓或者违反誓言的法律责任。
报告又指,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充分表明了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定决心和反对“港独”的坚定立场,充分体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坚定意志。
此外,在今年主要任务中,报告说明要组织好香港的人大代表选举及开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
据香港《明报》网站3月8日报道,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底换届,正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将审议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表示,今次制定的选举办法,体现“基本不变,适当完善”的原则,根据新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候选人条件、参选人不得接受外国资助、代表资格终止程序等作出补充和完善。
针对候选人条件,草案要求参选人需在登记表中声明拥护宪法和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主席团有权对违反登记表声明的参选人除名。
而为防止外国势力干涉港区人大选举,参选人在登记表上亦要声明“未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资助”,一旦违反,则当选无效。
此外,草案亦规定,当选后的人大代表若履职时违反声明内容,可被取消资格。

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张领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