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狼山:有关方面会尽快归还中方丢失的操雷

2018-12-28 08:15:12   





在中方的一枚一般性训练用雷冲上有关国家的海滩事件刚刚曝光后,瀚海狼山在推文中就判断出这是一枚价值有限的低档操雷。还讲到应该通过外交渠道要求有关方面归还这枚操雷。而有人认为对方会如获至宝,用于提高他们自身的鱼雷技术;还有人说对方会直接交给美日当投名状。狼山当时就认为这些做法都不现实。除非我们自己不开口要求归还,否则我们只要开口了,对方应该就会答应尽快归还。很明显,这枚鱼雷是我们海军的资产,我们没有理由不去要。果然到今天国F部发言人已经证实,对方会尽快归还这枚鱼雷。那么狼山在事件一开始,是如何判断对方会把这枚鱼雷还给我们呢?理由如下:
第一,前面已经说了,这是我们军队的资产,不管价值高低,哪怕价值只有几百块,也是会要求对方归还的,何况这鱼雷价值远远不止几百块,我们必然通过正规渠道要求还。



第二,这枚训练鱼雷没有伤害性,也不针对任何特定目标,他是一个偶然性遗失的军队资产,而且因自然海流风力等因素,漂上了邻国的海滩。从法理上并没有侵犯邻国。若邻国因为打捞和运输这枚鱼雷而有人力和财力的消耗,是可以要求我方给予经济补偿。只要不是狮子大开口,这都是可以协商的事情。邻国若有军队资产漂流到我们的地盘,只要证明是偶然性的、无害的物体,也可以要求我们给予打捞协助和归还,这都算合情合理的国际惯例。
第三,按照各国法律的一般立法精神,对偶然遗失的财物,捡拾到的一方,都应该归还给原主,但是可以要求适当的经济补偿。明知是他人财物而强行占有的,在各国都可以算道德不良,而且数额大到一定程度,就成了和盗窃一样的犯罪行为。这个原则,其实也可以推广到国际关系上。虽然没有各国国内法那么明确的不可非法占有,但是这种立法精神本身是一致的。对方偶然性的捡拾到我们遗失的财物就应该归还,强行占有或者强行处分都是不合基本的理法。
第四,抛开道义和法律意义先不讲,从现实来看,这枚一般性的操雷,并不能给对方带来多少技术上的秘密或者独门绝技。而对方的这方面的技术实力也很薄弱。而且这枚操雷属于嫁接型号,本身并没有多少特殊之处。对美日来说,参考价值有限;对其他大国则更没有很大的情报价值。对方若把他交给任何其他国家,或者让其他国家的专家来拆解分析,都是妥妥的得罪失物原主的行为。研究一下不可避免,但是若长期扣留或者干脆交给第三方,则是重大的外交问题。



第五,现在的对方,在战略问题上还是很有分寸的。有超级大国曾经直言要调节某问题,被对方当即拒绝,明说这问题是双边问题,已经有共识。没有当超级大国的引路人。
而对方一些军备建设,虽然有点样子,但是终究在现代体系面前不堪一击,对方这点也很清楚。对方的经济虽然发展很快,但仍然是人均才2000多美元的偏贫困国家。现在对方的大宗出口,几乎全靠第三国的电子生产线。其一个公司一年的进出口额就超过了对方全国一年的总GDP。但是第三方现在在国际竞争中也在逐步走下坡路,现在对方的政治经济在未来的国际大风浪中要想不彻底翻船,最终还是要靠临近的强大邻居。尽快归还丢失物,算是一次人情,等于是未来关系的存款。这个忙不会白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