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欧开行图仅0.1%象征股份图虚名?所谋者大

2015-12-17 19:08:28   

当地时间12月14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简称欧银)理事会通过接受中国加入该行的决议。不过值得注意的却是,即便我国在履行国内相关法律程序后,正式成为该行成员,也不过持有该行0.1%的象征性股份,更不会成为其运营国。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成立于1991年,其宗旨是帮助和支持中欧和东欧国家向市场经济转化。成立初期,投资目标主要集中在东欧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投资范围则逐步拓展到中亚、欧洲中部及东南部等地区。截至中国正式加入前,该行已拥有包括欧盟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和64个国家在内的66个股东。虽然名称上仍以“欧洲”冠之,但其成员国却来自五大洲。其中,最大持股者为美国(10%),欧洲四大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各占股份8.5%的股份,来自亚洲的日本股份也是8.5%,另外中亚、西亚、北非很多国家都是成员国。

相比于这些国家,我国所持股份比例真的只能是让其“可以称之为股东而已”,甚至都比不上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主要借款国,东欧国家占比合计尚有11.9%。就一般情况来看,包括亚洲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在内的诸多国际金融机构,一国所持股权与投票权的排序往往存在密切联系。那么,仅持0.1%的象征股份,我国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所求的难道仅为一纸虚名?

股权≠控制权

单从美国及其同盟所持董事会股份来看,七国集团政府合计拥有近60%的投票权,若因此便占据绝大多数投票权,并不会太过于出人意料之外。只不过,如果考虑到银行决策的获胜门槛设置得很低,仅为“到会董事投票权的简单多数”,这样一种因持股份额高而可能占据的优势,在某种程度上或并没有外界所设想的那么突出。

再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治理结构来看,它本身更像是一个公共企业,包括理事会和董事会两个重要决策机构。在具体安排上,每个成员都可以指派一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通常为各国财政部长。理事会再把大部分权力放给董事会,各成员可以任命一名董事及一名副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制定政策、决定计划案及审核预算。在这一过程当中,各会员国均可任命1名董事及1名副董事,谁能加入理事会以及董事会都不是不是由各国手中所持股权简单决定的。

 

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我国何谋?

并且,尽管当前美国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当中单独持有最高股权(10%),但比之其在包括IMF等国际金融机构当中享有一票否决权,也仍有着相当大的差别。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实际主导方仍是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两国。当美国的政策偏好与它们一致时,想要将自己的利益以及意志加于这样一个机构当中显得非常容易,但如果美国与德法的政策倾向不一致,美国是否能够获得足够多的成员支持就是问题。毕竟,对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众多成员而言,不仅美国是其盟国,欧洲同样是盟国与伙伴。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成员多为欧盟成员,对于这些国家来说,欧盟的团结可能重于作为美国盟友的忠诚。另外,包括中亚、中东欧在内的众多借款国,也因所处地理位置等等因素,与欧洲存在更加密切的联系。

也正是因为此,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相当程度上,都并非是美国的一言堂,欧洲集体协商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相应的决策机制更使得中国并非全然不可发挥作用。并且,早在表达加入意愿之初,我国方面就已明确表示,“其并不希望去参与银行的运营”。不过,我国主动提及不希望参与运营,却也带出另外一个疑问。2014年10月21日,习在访英时向英国首相卡梅伦(David Cameron)表示,“中方希望英方支持中方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一国领导人亲自出马,向欧洲递出橄榄枝,足可见我国对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渴望。那么,既不寻求股权,亦不苛求参与运营,我国究竟有何诉求?

我国所谋者大

具体来观我国的积极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诉求,或包括以下三点:

其一,就国际多边发展机构惯例来看,一国往往需要成为该组织的股东或成员国,该国企业才有资格参与该组织的项目竞标。欧洲复兴开发银行2014年年报显示,该银行在30个发展中国家投资了89亿欧元377个项目。这也意味着,中国此番申请的努力或将为中国企业提供进入近百亿中东欧、中亚基建市场的可能。

针对于此,从官方的表态当中,也可一窥端倪。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此前曾明确表示,为助推“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顺利对接,深化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合作关系,我国向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表达了加入意愿。此外,中国主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简称亚投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银团贷款也将提上议事日程。从中不难发现,我国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首要原因,或便在于通过深化我国与复兴开发银行的合作关系,借力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原有和中东欧合作,提升我国在这一地区的参与度,从而为“一带一路”贯通铺垫道路。

其二,在创设亚投行与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之前,我国从没有独立领导和创立大型国际机构的经验,这不仅令其在起步阶段可能面临困难重重、挑战不断,在具体运作过程当中,机构治理、组织架构、管理团队、运营模式等等稍有不慎,让二者成为“弃婴”的可能更不是完全没有。也正是因为此,借鉴和学习现有国际性开发银行的成功经验,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办法,欧洲复兴银行便是其中之一。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已具备非常强大的研究部门和经济学家团队,对接受援助的各国经济情况、经济政策、存在问题和各项数据都有比较完整的研究方案,在政策咨询和建议方面是非常成熟的。作为专业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人事、计划评估、法律问题、内部审计等领域更都拥有很多中国筹建多边国际金融机构可以借鉴的经验。

亚投行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两家银行的发展思路非常相似,均专注于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等经济领域。与此同时,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正致力于向东扩展,与亚投行着力西进,也可实现在道路设施建设、海关制度衔接等政策上合作。除此之外,正如亚投行候任行长金立群曾提及的那样,“IMF、世界银行、亚开行(ADB)、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信用评级)都是AAA级的,我们的股东与他们的股东基本上差不多。根据我们银行的条件,我们应该是可以享受AAA”。向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学习,并加强同其合作,也有助于提升我国主导的多边金融机构在国际上的认可度以及信用等级。

其三,针对我国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一事,类似于“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资本净输出国,刷刷在国际金融体系和多边金融机构中的存在感也是大势所趋”之言,近来也广为流传。不过如果说我国此举只是为了刷下存在感,或许仍有些偏颇,借由此更进一步融入现有国际金融体系,或才是我国的另外一项重要诉求。

抛开经济层面的具体问题不谈,单从外交角度来看,一个值得关注细节便在于,2011年5月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前总裁米洛(Thomas Müller)曾向记者表示,我国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根本不成问题”,但“就我们的章程而言,也不是非常容易”。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章程第一行就是成员国必须是“尊重人权、支持市场经济的多党制民主法治国家”。而在今年6月现任总裁查克拉巴蒂(Suma Chakrabarti)在北京的一次会议上表示,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与亚投行正在进行“认真而内容广泛的对话”,两家银行以及其他多边银行应该展开合作,“在尽可能的情况下联手提供资金,以填补基础设施融资缺口”。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接受中国加入该行,或也能够在表明该行对我国的经济和国际影响力具有一定认可,并持一种比较接受的态度。而从质疑我国无法满足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章程规定,到热情支持我国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这更是近年来欧洲对华态度发生重大转变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