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狼山:主动击落飞向邻国的导弹或无人机,到底占不占理?

2023-10-31 22:58:08   

至少有3架小摩托式的超远程无人攻击飞行物被击落,而且是在不同国家与地区上空被击落的。最近几年的局部战争中,各种无人机与巡飞弹迅速充斥战场,数量多到成千上万计,每天被击落的此类飞行物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为何仅仅3架小摩托式的空中飞行物被2家分别击落,就能在某个地区性广大人群范围内引起轩然大波呢?这2个击落事件,就在于非常特殊,甚至在过去全球历史上都是比较罕见的。这就在于这3架小摩托式的远程攻击无人机,是在执行攻击任务期间,“路过”他国领空时被击落的。也就是分别击落2架与另外1架无人机的2个拦截方,并不是小摩托无人机准备袭击的对象。而是中途路过他国的空中“收费站”的时候,就被完全拦截了。而事情的最关键因素更在于,拦路的这2家,



与小摩托无人机的发射方,原则上都是较大范围的“同宗”。这个同宗是从人类生物学意义以及人群认同范围而言。而3架小摩托无人机最终准备攻击的目标,恰恰是过去与当前都有巨大仇怨的“外敌”。这样一来,2个原则上同宗,在本国领空用武器拦截了这3架小摩托无人机,事实上就等于为同宗之间共同的“仇敌”,主动挡了枪!因此在发射方、仇敌目前正在迫害的受难方、甚至于全世界高达至少10亿的认知上的同宗看来,这等于事实上在帮共同仇敌的忙;也就是替敌人对本方的复仇利器进行了击落,这无疑是实打实的背叛!说白了就是宁愿帮助共同敌人,也不帮助正在受苦受难的本家;居然反向出头!这一下子可算是捅了马蜂窝,导致10亿同宗都在破口大M。情况就是大致如此,



也没有特别复杂的“案情”。问题是作为2个主权国家,主动击落由第三方发射的、最终目标是邻国的小摩托式远程攻击无人机,到底占不占理呢?也就是这种做法,原则上是否符合国际法?事实上如果在没有获得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为他国或者他国境内势力主动开放领空的情况下,确实有权击落飞入本国的所有不明空中目标。哪怕这些携带武装的飞行器,最终的打击目标是某些人群共同的仇敌。也就是只要没有提前打好招呼,并且经过途径所在国实打实的同意开放领空,那么不管这类飞行器是飞向第三方甚至是第四方,途径国都有完全的权利当即将其拦截与击落。这也是对本方领空与本方人身与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谁知道这些不明飞行物最终要打击的真实对象是谁。说不定来个“假途灭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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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掉头攻击途经国的高价值目标也说不定。至于另外一个层面的、所谓背叛10亿本家之类,就是从更大的道义范围来讲。这个牵扯范围就太大了。当今世界,只要是大规模战争,一般都会涉及单国或者多国开放领空的军事技术问题。开放领空也分为多种情况,有些是本来就有长效军事条约。比如某约国家,一旦遇到军事冲突,入约国原则上都要对本条约所有成员国开放领土与领空。有些则是没有长效条约,有参战国临时申请开放领空。不论有条约还是没有条约,被申请的过境国,都可以现场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开放,这都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只要没有公开同意,途径他国领空的军用飞行物被拦截与击落都不算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