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变动频繁,金融界将有大事发生?

2017-02-25 19:18:08   

今天(224日),有两项人事变动颇为引人注目:

1、郭树清卸任山东省长,就任中国银监会主席;

2、黄奇帆被任命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很多人可能对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不太熟悉,下面先介绍一下。

目前全国人大设有9个专门委员会(见下图),每个委员会设有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一般来说,主任委员为退下来的正部级干部,副主任委员有正部级也有副部级。有时候也会出现退休副部长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情况。




此次跟黄奇帆一起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的,还有刚刚卸任上海市长的杨雄,卸任广东省省长的朱小丹等。目前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是曾担任过交通运输部部长的李盛霖。

随着一项项人事任命揭晓,国家对于未来金融监管领域的布局,似乎逐渐清晰起来。




2015年股市大跌以来,管理层意识到了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滞后。目前的体制,也就是“一行三会”,带有金融分业经营时代的显著特征,这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混业时代的要求。

近日,央行牵头三会(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制定资管行业新规,其实就是一次预演,预示着旧的监管模式已经接近终结,新的模式即将诞生。

2016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要求:“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到目前为止,改革已经酝酿了整整一年,方案也提了很多。根据公开资料,方案至少有以下几个:

方案一:“委员会+一行三会”

保持现有的“一行三会”格局不变,成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一行三会都参加。这等于是在现行体制上做加法,实施起来比较容易,但增加人员,未必能提高效率。甚至一度传闻,某人将担任协调委员会主任之类。随着新的人事任命不断清晰,这个方案落实的可能性在降低。

方案二:“央行+金融监管委员会”

这个方案是央行保持不动,三会合并成为“金融监管委员会”,把宏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放在一起。这样的体制下,“金融监管委员会”地位势必大于等于央行,而且责任过于庞杂。

方案三:“央行+行为监管局”

这样方案等于做大央行,把三会的“宏观审慎监管”(主要是防范金融风险)职能剥离,放入央行。三会的“行为监管”(主要是保护投资者、消费者权益)合并成立“行为监管局”。这样,央行又过于庞大。

方案四:“央行+审慎监管局+行为监管局”

这其实就是英国提出、澳大利亚成功实践的“双峰监管模式”,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后面两个机构负责监管金融风险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目前来看,采用方案四,或者在方案四的基础上加以微调的可能性偏大。

无论金融监管体系如何改革,官员如何站位,今年既定的宏观政策是不会改变的。这些政策在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已经确定,不会因为人事变动受到影响。对此,投资者无需过多猜测和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