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哭诉中国老抢卫星轨道?中国用西方规则修理他们
2016-06-19 20:51:38
卫星对于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和国防的重要作用已经没有人质疑,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国家进入航天领域,自主或者借助别国的航天力量发射卫星。从国际电信联盟(ITU)的登记情况看,地球静止轨道上C频段通信卫星已近饱和,Ku频段通信卫星也很拥挤,各国卫星之间出现“撞车”和需要协调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抢占日益稀缺、具有战略意义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争夺太空优势,已成为当今世界卫星发展领域的热点之一。
【第673期】不久前,菲律宾媒体炒作中国卫星占据了原本属于菲律宾的两条静止轨道资源,导致菲律宾未来发展通信卫星受到极大困难。菲律宾媒体甚至还哭诉:“中国此举让菲律宾人以后打个电话都很困难了。”实际上,菲律宾媒体对中国抢占其轨道资源的指责毫无道理,因为中国是严格遵守国际电联的《无线电规则》,做法合情合理。根据《无线电规则》,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分配机制主要是采用协调法,即通过申报与协调的手段合法地“先登先占”。
也就是对于非规划频段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分配,需经过申报、协调和通知三个阶段,以获得所需要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并且能得到国际保护。但是国际规则还规定,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在登记后的7年内,必须发射卫星启用所申报的资源,否则所申报的资源自动失效。国际电联这种“先登先占”的分配方式是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推动下制定的,其逻辑实际上就是谁有本事发射卫星谁就先“占坑”,没本事发射卫星的靠边站。
很明显,这种分配方式是非常有利于西方的,因为它们的航天技术实力很强。但是,西方没想到中国的航天实力增长如此迅猛,卫星发射之活跃令人咋舌。这样一来,原本有利于西方的分配机制反而成为中国抢占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有力依据。在进入21世纪后,中国巧妙地利用西方主导制定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分配规则,通过密集的卫星发射活动,抢占了不少较好的轨道资源,甚至连欧洲伽利略导航卫星的轨道资源也抢了过来,令当初参与制定分配规则的欧洲国家直吐血,却又只能“哑巴吃黄连”。
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还有一种分配机制是规划法,即通过公平规划的手段,在一些频段上为世界各国相对公平地分配一定数量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公平规划的实质,是为发展中国家预留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保障发展中国家在将来有能力时,有最低限度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可用。不难看出,通过这种分配机制获得的都是比较差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不仅西方和中国看不上,就连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看不上。